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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物管中存在的“三不”现象——维修不及时、服务不到位、收费不规范等三大问题,经过2003年一年的综合整治初见成效。日前,在上海市房地资源管理局召开的居住物业管理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局长蔡育天宣布:上海市物业行风测评总体评价分和满意率分别比去年上升了6.31分和18.55%,取得了比较明显的进步。
24小时受理报修成制度
上海市房地资源管理局通过开展物业管理行风建设,修订和推行《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规范》,进一步明确了物业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和要求,规定物业企业做到24小时受理房屋及设备设施报修,急修项目2
小时赶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项目3天内修理完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推行小区经理责任制
从2003年8月1 日开始,上海市房地资源管理局还在全市推行居住物业管理小区经理责任制,实行小区经理持证上岗。到2003年年底,全市已有6293名小区经理接受了培训。全市所有一二级资质和部分三级资级的物业管理企业,向所服务对象做出以“快速反应、方便业主、诚信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三项便民服务”承诺。据悉,目前全市已实行了“三项便民服务”承诺的小区达2445个,占全市物业管理企业管理面积的48%,惠及全市141.8万户居民。经市文明办组织的暗查,一级企业的承诺兑现率达到100%。
加强物业管理的法制建设
在去年一年中,上海市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不仅制定了《关于上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的若干意见》,而且,还出台了《若干意见》的应用解释以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的示范文本,通过对有关行政管理人员、企业管理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等不同层面相关人员的培训,使政府管理部门严格依法行政,相关企业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履行合同职责,广大市民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履行自己的义务,从而确保物业管理活动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健康、有序地进行。
15亿开展旧住房综合整治
上海市2003年物业管理还有一个亮点,就是进一步加大了房屋整修工作力度。在有条件的地方,还结合“平改坡”工程、实施30个试点居住条件综合改善工程,在形态、功能、环境等方面进行综合改造,以改善目前还居住在600万平方米旧住房内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据了解,此项整治活动将用三年时间进行,投入资金达15亿。去年,经过各方努力,年初计划解决的125万平方米无人管理小区问题、500万平方米旧住宅综合整治、100台旧大楼电梯维修改造任务也已基本完成;在此基础上,2004年,还将基本解决308万平方米居住物业小区无人管理问题;而在2005年底前,对市民反映突出、影响正常生活的房屋维修问题也将得到基本解决,并理顺管理体制,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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