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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周三市人大常委会就本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所进行的视察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慕尧表示,市人大常委会打算将新的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向全社会公布,必要时要召开听证会,汲取社会各方面的聪明才智,使立法决策更科学、更民主。此前,市房地资源管理局局长蔡育天就本市实施《上海居住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上海市《条例》”)和贯彻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国务院《条例》”)的情况作了汇报和说明,并且提出目前本市物业管理中仍有三大难题需要解决。
蔡育天所说的三大难题是:一,如何解决8600 万平方米售后公房物业管理中的“恶性循环”问题。目前,本市物业管理矛盾比较突出的是在售后公房和公房地区。自1994
年以来,售后公房管理一直受到服务收费标准的限制,加上部分居民拖欠物业费,客观上形成了维修不及时、服务不到位和拖欠物业费之间的恶性循环。二,如何进一步理顺物业管理体制。目前,业主自主管理与物业公司专业管理之间的界限未能得到合理、清晰的区分;政府、行业、企业以及个人相互间的职责界限也难以划分得十分清楚,导致物业管理实践中各种矛盾容易交织在一起。三,如何解决物业管理中的历史遗留问题。目前本市有近300万平方米的居住房屋无人管理;约1600
多万平方米老工房和旧式里弄存在各种问题;600台老旧电梯急需更新或维修,还有496个小区处于“多头管理”。解决上述问题,预计共需投15亿左右的资金,光靠物业企业来解决确实勉为其难。
今年6月8日,国务院《条例》颁布,并于9月1日开始施行。上位法的改变,使得上海市《条例》也应相应修改。由于我国各地区的物业管理发展水平很不平衡,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制定本市新物业管理条例必须立足于上海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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